為規範我校函授、夜大學、全日制教育教學過程,保證教學質量,順利完成教學任務,根據《bv伟德软件關于教學事故的認定及處理辦法》,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教學事故的認定
在教學工作中發生下列事實之一,認定為教學事故:
1.無教案(或講稿)、無教材、不備課而登台授課。
2.無課程教學進度計劃或嚴重脫離教學進度計劃授課。
3.不按教學大綱授課或選用教材。
4.在課堂上發表反動言論,表達個人對社會、對單位領導或同事的不滿,在學生中造成不良影響。
5.不按規定的時間到達授課地點授課,授課遲到或早退。
6.授課中間将開啟的手機等通訊工具帶入課堂而影響課堂教學。
7.針對試題内容對學生圈定複習重點(或範圍)、或洩露試題。
8.擅自停課、調課、或私自請人代課。
9.對教學工作缺乏責任心而造成教學效果差,在學生中造成不良後果。
10.擔任巡考、監考任務時缺乏責任心,遲到、早退,擅自離開考場,或在考場看書、看報、交談,對學生作弊行為不制止及其他違反紀律行為。
11.未經批準遲發試卷、延遲收卷,或應收試卷與實收試卷不符。
12.命題試卷出現嚴重錯誤造成不良後果。
13.違反評分标準,閱卷時擅自提分、扣分或随意改分。
14.延遲報送考試成績單,造成不良後果。
15.其他因工作不負責任或工作失誤而對教學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事實。
二、教學事故的處理
教學事故一旦認定,根據其情節輕重及對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程度的輕重,定性為一般教學事故或嚴重教學事故,并依據當事人的責任大小、态度給予一定範圍内的通報批評。對于造成重大影響的嚴重教學事故、除給予通報批評外,還将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開除公職等行政處分。
三、處理程序
教學事故應由我院、函授站(教學點、夜大學部、全日制教學管理部門)會同當事人調查、核實後本着實事求是、嚴肅認真、公開及時的方針認定、處理。處理程序如下:
1.事故由函授站(教學點、夜大學部、全日制教學管理部門)及時查清事故原因、過程及其後果,根據情節輕重和所造成的不良影響提出處理意見,并将處理意見書面報我院。
2.我院根據函授站(教學點、夜大學部、全日制教學管理部門)的報告及處理意見,進行核實,與有關單位協商後,将處理建議報校長審批。
3.校長批準後,由我院書面通知函授站(教學點、夜大學部、全日制教學管理部門)和教師所在單位執行。
4.教學事故材料由我院教學管理部備案存檔。
二○○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