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命題
第一條 課程考核應根據教學大綱,并參考現用教材的要求命題,每門課程至少命分量相等、水平相同的三套試題并附标準答案。試題必須經教研室(組)主任審定、簽字方能生效。
第二條 試題要富于啟發性,既要注意考核學生理解和掌握本門課程基本理論、基礎知識的狀況,同時也要注意考核學生獨立思考以及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試題的覆蓋面要廣,難易、分量要适當。每套試題應有基礎題、綜合題、提高題三種類型的試題,三類試題分量的比例原則上為6∶3∶1。試題量一般為兩小時。
考核形式
第三條 考核一般以閉卷筆試為主,個别課程經批準也可采用開卷等形式進行考核。
第四條 建立主幹課程試題(卷)庫,逐步實行教考分離。
考試資格
第五條 凡已取得我校學籍的函授、夜大學學生,按培養方案的要求參加面授,完成作業,符合考勤規定,均可取得考試資格,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第六條 學生因病、因事确實不能參加考試者,須在考試之前,憑有效證明向所在函授站、夜大學請假,經批準可以緩考;不履行請假手續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參加考試者,一律按曠考處理。
第七條 學生緩考、考試不及格的課程一般可以補考兩次;被取消考試資格的學生視其具體情況決定是否給予正常補考機會;考試曠考和作弊的學生隻能參加畢業前補考。
考核組織
第八條 考核由bv伟德软件統一安排,各函授站、夜大學部具體組織實施。學院成立由院長任主任、主管副院長任副主任的考核工作領導委員會,對巡視員進行考前統一培訓;各函授站、夜大學部成立由站(部)負責人任主考、副主考的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對監考人員進行考前培訓。
第九條 學生須按規定的時間參加考試。緩考、不及格以及被取消考試資格經批準同意參加正常補考的學生的補考一般安排在下一學期進行。第一至第四學期課程的畢業前補考及第五學期課程的補考安排在第六學期開學五周之内進行;第五學期課程的畢業前補考安排在第六學期開學九周之内進行。
第十條 實行學分制管理的函授站、夜大學部,必須在規定的選課時間結束兩周之内,将每門課程選修和重修的學生人數及名單,報bv伟德软件,以便學院安排考核等工作。
第十一條 凡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統考、抽考的課程,一律按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考試,我校不再安排該門課程的考試。統考、抽考不及格者,若由教育主管部門安排補考,則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補考;若教育主管部門未安排補考,我校将安排補。
第十二條 實行學分制管理的學生被取消考試資格、曠考、考試作弊、不及格的課程必須重修(若無條重修,經批準可自修直接參加考試)。緩考學生可以申請直接參加考試。
第十三條 考試安排要嚴密準确,考場布置應符合單人、單桌、單行的要求。
第十四條 每個考場應至少配備兩名監考員,監考員和考生比例一般為1∶15。
第十五條 學生須帶學生證和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成績評定與登記
第十六條 學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中,除批準免修免考課程外,一律實行成績考核。
第十七條 課程考核成績與社會(畢業)實踐、畢業論文(設計)的成績一般應呈正态分布,優良率一般不超過50%。本科學生的畢業論文(設計)須經答辯才能确定最終成績。
第十八條 課程考核成績的評定一律采用百分制。緩考課程的補考成績及實行學分制管理的學生重修課程的成績視為考核成績,如實記載:因被取消考試資格、曠考、考試作弊、不及格而參加補考或畢業前補考的課程,考核及格者,成績均按60分登記;社會(畢業)實踐、畢業論文(設計)成績的評定采用五級制(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第十九條 有平時成績的課程可與期末考核成績組成該門課程的總評成績。平時成績占總評成績的30%,期末考核成績占總評成績的70%。平時成績的評定包括完成作業、小測驗、出勤率三項,每一項内容最多可定10分。平時成績的評定,要在課程考核之前作出,原始成績記錄等有關材料在各函授站、夜大學部保存備查。參加統考、抽考課程的平時成績,必須在考試之前報學院。
第二十條 實行學分制管理的學生考核或重修成績及格,即可獲得該門課程的學分,并根據成績計算績點。學分績點的計算;
某門課程學分績點=某門課程學分數×績點系數
平均學分績點:修讀課程績點之和/修讀課程學分之和成績等級所對應的績點系數;
成績等級 績點系數
95——100 4.5
90——94 4.0
85——89 3.5
80——84 3.0
75——79 2.5
70——74 2.0
65——69 1.5
60——54 1.0
60以下 0
第二十一條 學生參加課程考核,必須嚴格遵守考試規則。被取消考試資格、曠考或考試作弊,該門課程分别以“0”分、“曠考”、“作弊”登記;平時成績無效。
第二十二條 在兩個以上學期修讀的一門課程,每個學期均按一門課程計算,并按學期登記成績。
第二十三條 學生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要求轉入我校學習者,須将已在原校學過課程的有效成績證明在入學一個月之内報bv伟德软件。與我校相同年級、相同專業所開設相同的課程,學院将予以承認,并登記成績。
第二十四條 學生畢業時,《畢業生成績登記表》中的成績以等級成績形式登記。成績與等級成績的對應關系如下:
百分制考核成績 等級成績
95——100 A+
90——94 A
85——89 B+
80——84 B
75——79 C+
70——74 C
65——69 D+
60——64 D
60以下 E
第二十五條 各函授站、夜大學部申請學士學位的本科學生,必須在在學期間,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我校安排的英語統一測試。
考核成績管理
第二十六條 各函授站、夜大學部在課程考核之前,須按bv伟德软件統一規定的考核成績登記表的格式,将應考學生的名單分别按年級、學号由小到人的順序排列,制作考核成績登記表,每門課程準備兩份。
二○○四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