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了加強教學管理,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提高培養質量,早出人才,快出人才,以适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需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學分制是以學分計量學生學習分量的教學管理制度。學分是指學生完成一門課程的學習任務所需時間的計量單位。學分以學時為計算依據,原則上夜大學和函授分别按每16學時和12學時折計1學分。
培養方案
第三條 學生學分制培養方案由培養目标、培養要求、修業年限、課程設置、教學時間分配、考核和畢業等構成。
第四條 培養方案中學生所修課程按修讀要求劃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兩大類(函授暫不設選修課)。必修課是指為實現專業培養目标而規定學生必須修讀的課程和教學環節。必修課由政治理論課、文化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和實踐性教學環節構成。選修課是指為實現專業培養目标由學生選擇修讀的課程。
第五條 學生培養方案由bv伟德软件拟定,并組織院、系專家充分修改後報校長批準頒布實施。培養方案一經确定,除特殊情況,不得随意變更,确需大的調整時由bv伟德软件提出報校長批準。
課程選修
第六條 學生選課應遵循以下原則:
1.函授和夜大學新生第一學期不選課;
2.可以在同層次跨專業、跨年級選課,但所選課程必須和本專業開設的課程一緻;
3.如所選課程有先修課時應先修讀完選修課,再修讀本課程;
4.所選課程上課時間沖突時,應先選必修課後選選修課,不能同一時間重複選課;
5.課程選定後,不得自行改修其他課程;
6.選課學生不足20人的課程原則上不開班。
第七條 學生按時到校注冊取得學籍後,方可具備課程選修資格。
第八條 bv伟德软件每學期開學五周之内向函授站、夜大學部下達下一學期教學任務,接到教學任務後,各函授站、夜大學部根據開設課程,安排、組織學生選課。
第九條 函授、夜大學學生每學期選課課程一般不得少于兩門、多于六門。如學生因學習能力及工作情況所限不能堅持學習,也可暫不選課。
第十條 選課的學生必須填寫《選課單》,函授站、夜大學部要嚴格審核學生的《選課單》,不符合選課原則的《選課單》要予以退回,通知學生重填;由于選課人數達不到開課人數而被取消的課程,函授站、夜大學部直接通知有關學生,可能條件下可改選。函授站于開學十周内将選課彙總表報我院教學管理部。
第十一條 辦理緩考的學生,在下一學期課程選課時,向所在函授站、夜大學部提出直接參加課程考試申請,再由函授站、夜大學部彙總報我院教學管理部。
編 班
第十二條 函授站、夜大學部以原年級、原專業、層次的自然班為基礎,跨專業、跨年級選課的學生應編入其所選課程的班級參加面授、考試。跨專業、跨年級面授和考試的學生學号不變。
課程免修
第十二條 凡具有學籍并已獲得國民教育系列大專及以上學曆以上畢業證書或已取得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單科合格證書者,所學課程與我校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名稱相同,并符合規定年限,可申請免修。具體免修辦法按照《bv伟德软件函授、夜大學課程免修管理辦法》執行。
課程重修
第十四條 學生所修考試課程未取得學分者必須跟随同層次其他年級或專業聽課重修,若客觀條件限制無法重修,經bv伟德软件批準可自修直接參加考試。
課程考核與成績登記
第十五條 學生修讀所選課程(包括其他教學環節),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取得相應的學分。
第十六條 學生參加面授,缺課三分之一及以上者不得參加考核。
第十七條 學生學習成績采用績點評估方法進行成績綜合評價。
學分績點的計算:
某門課程學分績點=該門課程學分數×績點系數
成績等級所對應的績點系數:
成績等級 績點系數
95——100 4.5
90——94 4.0
85——89 3.5
80——84 3.0
75——79 2.5
70——74 2.0
65——69 1.5
60——64 1.0
60以下 0
總平均學分績點:修讀課程績點之和/修讀課程學分之和
第十八條 總平均學分績點是評優、評獎、學位授予等的重要條件。
第十九條 成績的确認:
(1)學生從我校實行學分制試點的函授站(部)轉往實行學分制試點的函授站(部)的相同專業、相同層次學習,在原站(部)的學習成績如實轉載;學生從我校實行學分制試點的函授站(部)轉往實行學年制試點的函授站(部)學習,原學習成績不論是否合格,在所轉往的函授站(部)均視為正式考核成績予以登記,不及格課程安排補考;學生從我校實行學年制試點的:函授站(部)轉往實行學分制試點的函授站(部)學習,原學習成績不論是否合格,在所轉往的函授站(部)均視為初修成績,不及格課程必須重修。
(2)學生從外校轉入我校所屬函授站(部)相同專業、相同層次學習,與我校專業培養方案相同的課程,原學習成績是否合格,均視為初修成績予以登記。
(3)學生轉學、轉站(部)學習,但專業不同,除辦理轉學、轉站(部)和轉專業手續外,原學習成績的認定參照上述第(1)(2)條辦法執行,并按新專業培養方案修讀所缺課程和不及格課程。
(4)學生在我校所屬函授站和夜大學部之間轉學,隻要課程名稱相同,原學習成績均予以承認。
(5)實行學年制管理的學生因留級或複學編入實行學分制管理的班級,須按學分制辦法進行管理,以新年級專業培養方案為準,合格成績予以承認,未修課程和不及格課程須補修或重修。
社會實踐、畢業論文
第二十條〓學生在畢業學期的前一學期已修讀培養方案規定的考試課程達5學分後,可以參加社會實踐、畢業論文的撰寫工作。本科學生需要參加畢業論文的答辯工作。
教材發放
第二十一條 教材由我校教材服務中心統一供應,函授站、夜大學部根據學生選課情況發放。教材發放,函授生在每學期第一次集中面授前、夜大學生在每學期開學前進行。
畢 業
第二十二條 實行彈性修業年限制度。高中起點專科、專科起點本科基本修業年限為三年,高中起點本科基本修業年限為五年。在基本修業年限内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學習任務,取得規定的總學分并通過思想政治鑒定者即可畢業。學生在基本修業年限内未能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學習任務,可延長修業年限,最長不超過兩年。本科畢業生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最長修業年限期滿後仍不能達到畢業要求的,發給結業證書或學習證明。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由bv伟德软件解釋。
二○○四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