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加強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學生的學籍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秩序,使學生在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入學與注冊
第一條 我校按國家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規定錄取的學生,必須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内,持錄取通知書到指定地點辦理入學注冊手續,取得學籍。因故不能按期辦理手續者,必須事先書面向學校請假(假期一般不超過兩周),經批準可延期注冊。未經請假或超過批準期限不辦理入學注冊手續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條 入學後,經複查發現不符合國家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規定者取消學籍。
第二條 起點專科和專科起點本科的基本修業年限為二年,高中起點本科的基本修業年限為四年。最長修業年限分别為四年和六年。
第四條 每學期必須在規定時間内憑學生證到指定地點辦理注冊手續。因故不能按期辦理者須事先請假,經批準可延期注冊(延期注冊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超過批準期限不辦理注冊手續者,按自動退學處理,由bv伟德软件注銷其學籍。
第五條 入學時須進行電子注冊,學生每學年第一學期注冊時須繳足全年學費和教材費。
成績考核與成績登記
第六條 每學期必須參加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考核,考核成績載入成績登記表,并歸入本人檔案。
第七條 多個學期修讀的課程,每學期均按一門課程進行成績考核并登記成績。
第八條 入學前已獲得國民教育系列大專以上畢業證書或已取得國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單科合格證書者,所學課程與我校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相同,可申請免修,課程免修的具體範圍由bv伟德软件确定。學生經過自修,掌握某門或幾門課程教學大綱所規定的教學内容,可向學校提出免修課程申請。經批準後,由學校在每學期開學兩周内安排課程考試,成績合格者可以免修。
第九條 要按時參加規定的教學環節。學生上課等實行考勤,不能參加者應事先請假,經過批準。因故請假或無故曠課累計超過某門課程教學時數二分之一者,取消該門課程的考試資格。學生因病、因事确實不能參加課程考核,須在考核之前,憑有效證明向學校請假,經批準可以緩考。請假未獲批準或未提申請而缺考者,一律按曠考處理。
第十條 課程一般有三次考核機會(考試、補考、畢業前補考),畢業
學期的課程隻有兩次考核機會(考試、補考)。考試、補考不及格的課程、緩考的課程允許補考;被取消考試資格的課程視其具體情況決定是否給予正常補考機會;考試、補考曠考的課程隻能參加畢業前補考,畢業前補考曠考的課程不再提供補考機會;考試、補考作弊者不準參加正常補考,如确有悔改表現,由本人寫出書面檢查經bv伟德软件批準,可在畢業前給予一次補考機會。畢業前補考作弊者取消補考機會。
第十一條 成績評定采用百分制和五級制。課程考核采用百分制,畢業實習、畢業論文(畢業設計)考核采用五級制(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第十二條 消考試資格、曠考或考核作弊者,該門課程的考核成績分别以“0”分、“曠考0”分或“作弊0”分登記。被取消考試資格、曠考、不及格、考核作弊者經補考、畢業前補考考核合格,成績以“60”分登記;緩考的課程參加補考,其考核成績根據原考核性質登記;經批準免修的課程,在登記成績時,原考核成績如實轉載。
轉學、轉專業
第十三條 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要求轉往其他學校學習者,須将書面申請、轉入學校同意接收的證明報bv伟德软件批準,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轉出手續。新生入學未滿一學期和已進入最後學年的學生不辦理轉出手續。
第十四條 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要求轉入我校學習者,須将加蓋轉出學校公章和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公章的學籍變動審批(備案)表、學生檔案及錄取新生名冊加蓋轉出學校公章後交bv伟德软件,經審核符合轉學規定者,同意轉入我校相同專業學習。學生在原校已修讀與我校所開設相同的課程,若成績合格,經學院認定可以免修;編入班級已開設過而該生在原校未修讀的課程必須補修。我校不受理專科起點本科學生的跨專業轉入申請和最後學年學生的轉入申請。
第十五條 在校學習期間,原則上不得轉換專業。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轉換專業者,應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報bv伟德软件,經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備案後,可根據其在學情況轉入另一專業學習。若轉入班級已經開過課程中有未修課程,必須補修。轉專業僅限于一年級學生,學生在校期間轉專業隻限一次。
第十六條 轉學、轉專業手續,應在開學後兩周之内辦理。
休學、複學
第十七條 因病、因事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正常教學活動,經本人申請,bv伟德软件批準可以休學;休學者在辦理休學手續時,應提出書面申請,填報《休學申請表》并附有關證明,經bv伟德软件批準,發給休學證明。學生休學一般以一年為期(因病經學院批準後報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可連續休學兩年),累計不得超過兩年。休學手續應在每學期開學前辦理。
第十八條 休學期滿要求複學,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要求複學的學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内,持休學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填寫《複學登記表》,報bv伟德软件批準,發給複學通知。
(二)複學者應編入原專業下一年級學習。若下一年級無相同專業或未招生,可轉入相近專業、轉往其他學校或保留學籍一年。若保留學籍一年後仍無法複學,作退學處理。
升級、退學
第十九條 學完本學年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核成績合格者,準予升級。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退學:
(一)一個學期内累計曠課超過該學期授課總學時二分之一者;
(二)休學、保留學籍期滿不辦理複學手續者;
(三)本人申請退學,經說服教育無效者;
(四)學校認為應予退學者。
辦理退學手續的學生,必須報bv伟德软件批準。學生退學應将學校頒發的學生證、校徽交回。學生退學後一律不得複學。
獎勵、處分
第二十一條 年對于在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表現突出、成績優秀的學生,可授予“優秀學生”或“優秀班幹部”的光榮稱号,由全日制學生管理部門予以表彰。學生在校期間如多次被評為“優秀學生”,畢業時可被評為“優秀畢業生”,由bv伟德软件予以審批和表彰。
第二十二條 對犯有錯誤的學生,可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處分分以下五種:
(1)警告;(2)嚴重警告;(3)記過;(4)勒令退學;(5)開除學籍。
第二十三條 對考核作弊的學生,予以記過(含記過)以上處分。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生,可給予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的處分:
(一)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的反動言論和行為,組織、煽動鬧事,擾亂社會秩序、破壞安定團結者;
(二)觸犯國家刑律,構成刑事犯罪者:
(三)破壞公共财産,偷竊國家、集體、私人财物造成嚴重損失和危害者:
(四)酗酒、賭博、打架鬥毆,情節嚴重者;
(五)品行極為惡劣,道德敗壞者:
(六)考核作弊,手段惡劣、性質嚴重者:
(七)考核作弊累計達兩次者;
(八)違反學校紀律,情節嚴重者。
第二十五條 勒令退學的學生隻發給學習證明:開除學籍者不發給任何證
明。
第二十六條 對學生的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處分,由bv伟德软件審批。受勒令退學、開除學籍處分的學生,由bv伟德软件将有關材料提交主管校長批準。
第二十七條 學生獎勵、處分材料均歸入本人檔案,不得撤銷。
畢 業
第二十八條 凡具有我校學籍的學生,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内學完培養方案
規定的全部課程,各門課程考核和畢業實習、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成績合格,開通過思想政治鑒定者,準予畢業,發給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證書的發放為一次性,如日後證書遺失或損壞,無論何種原因,不再補發隻能辦理證明書。
第二十九條 學生在規定的最長修業年限結束時,仍有課程不及格,按結業處理,由學校發給結業證書。
第三十條 學生經批準退學者,隻發給學習證明。未經批準,擅自離校者,不發給任何證明。
第三十一條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得改變姓名。所有學曆證書和學位證書上填寫的姓名必須與錄取新生登記表上的姓名完全一緻。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由bv伟德软件解釋。
二○○四年七月修訂